为了做好饮用水水源的安全保护工作,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加强风险隐患排查
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及上游地区的污染源,加强对制药、化工、造纸、冶炼等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建立风险源名录,从源头控制隐患。
依法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网箱养殖、旅游、餐饮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源水体的活动;坚决取缔二级保护区内所有违法建设项目,采取严格措施,防止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污染饮用水源水体。
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的污染防治工作
配合交通及海事部门,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及上游地区油类和危险化学品运载、装卸和储存设施的监管,督促其完善防溢流、防渗漏、防污染措施。
明确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新建或扩建畜禽养殖场
对已存在的养殖场实施严格的搬迁或关闭时间表,以减少水体污染风险。
制定并不断完善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遭遇突发水污染事件时能够迅速响应,有效控制和减轻污染影响,保障饮用水安全。
加强对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的管理力度
依法严厉打击向饮用水源地非法倾倒各类废物的行为,维护水源地的清洁与安全。
发挥相关自治组织的作用
调动当地居民积极性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因地制宜探索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护模式。
强化部门协调和应急管理
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强化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合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响应制度,切实提高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加强日常巡查和宣传教育
通过无人机巡查、摸排走访等方式结合,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和群众饮水安全;依托基层网格体系,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宣传力度,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进一步强化全社会对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法治意识。
优化水处理工艺和供水管网维护
采用先进、有效的水处理技术和工艺,确保对水中的有害物质进行有效去除;定期检查和维护供水管网,防止管道破裂、渗漏等导致的二次污染。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可以全面保障饮用水水源的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