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乃武与小白菜案是一起发生在晚清时期的真实案件,被后人称为“晚清四大奇案”之一。以下是该案件的基本事实和背景:
案件背景
杨乃武,浙江余杭人,1873年参加乡试并中举。
毕秀姑(小白菜),葛品连之妻,因容貌秀丽、清新可人,人称“小白菜”。
小白菜婚后无房,于1872年5月租住杨乃武家一间房。
案件经过
1873年10月,杨乃武续娶前妻之妹小杨詹氏。
小白菜与杨乃武的关系受到乡里非议,流言四起,遂有“羊(杨)吃白菜”之说。
1873年11月,葛品连暴病身亡,其母沈喻氏怀疑小白菜谋杀亲夫,遂向官府告状。
案件审理过程
余杭知县刘锡彤与杨乃武有过节,刘锡彤为保住儿子性命和发泄私愤,将杨乃武骗至县衙,严刑逼供,以“谋夫夺妇”定拟,问成死罪。
杨乃武和其家人不服,屡屡上诉,历时二年,前后几十堂,皆因刘锡彤上下疏通贿赂,依旧判定死罪,并详文刑部。
杨乃武姐姐杨菊贞进京信访,告御状,惊动了朝廷,慈禧太后下令重审此案。
经过九审九查,最终查明真相,杨乃武和小白菜无罪,但两人都没有获得国家赔偿。
案件影响
该案件集合了几乎所有法律矛盾的因素,通过此案,慈禧太后抓牢了政治权柄,打击了一批湘军出身的官员,遏制了曾国藩的势力。
案件历时三年零四个月,案情扑朔迷离,百转千回,案件牵连之广,历经县、府、臬司、巡抚、刑部等衙门七审七决,才引起当时最高领导人慈禧太后的过问。
综上所述,杨乃武与小白菜案是一起真实发生的历史事件,经过多年的审理和上诉,最终得以昭雪。该案件不仅揭示了晚清社会的黑暗面,也反映了当时司法制度的不公和官场的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