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职人员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行政管理与专业技术工作
从事行政事务等管理工作,如机关公文流转与档案管理、人力资源调配与考核评估、财务预算与物资采购监管等。
承担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工作。
执行操作维护、勤务保障等专业技能工作。
军事训练与战备值勤
根据需要,参加军事训练和战备值勤。
作战支援保障任务
在作战和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中承担支援保障任务,以及参加非战争军事行动。
法律与法规遵守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纪律,保守秘密,维护军队良好形象。
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义务。
职业道德与廉洁自律
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学习与自我提升
学习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科学文化、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提高职业能力。
其他义务
依法转服现役(根据需要)。
这些职责涵盖了文职人员在军队中的多样化角色,从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到军事训练和作战支援,确保他们在军队和社会生活中有效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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