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
校长负责学校的整体行政工作,确保学校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和依靠教职工,保证学校的社会主义方向,并积极推进教育改革。
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计划:
校长需要领导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
设置学校管理和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规模和实际需要,校长应设置学校管理和组织机构,选任各层次的干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
校长需把德育放在首位,坚持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会同党支部,建设精干的工作队伍,加强对学生的政策、思想、品德教育。
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
校长应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遵循教学规律组织教学,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系统,搞好教学常规管理,深入教学第一线,正确指导教学。
全面主持学校各项工作:
校长需全面主持学校的各项工作,包括德育、教学、体育、卫生、安全、总务等,检查各部门工作执行情况,主持行政会议,审查学校财务开支,确定基建计划和经费的预算、决算。
保障教职工权益:
校长应保障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的职权,关心教职工生活,配合党组织支持共青团、学生会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建立和健全学校规章制度:
校长需建立健全并严格贯彻学校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检查执行情况,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进行。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校长应重视教师队伍的建设,努力培养一支学历高、素质好、有专长、结构合理、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
推动教育科研和教学改革:
校长应树立科研兴校的教育理念,努力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改善办学条件:
校长应努力搞好勤工俭学,开源节流,不断改善学校办学设施,提高教职工的福利待遇。
这些职责体现了校长在学校管理中的核心作用,旨在确保学校的教育质量、行政管理、德育工作、教学水平、教职工福祉以及学校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