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水利厅的副巡视员 属于副厅级非领导职务。副巡视员在水利厅中,其级别和待遇相当于副厅长,但由于是非领导职务,排名会在最后一名副厅长之后。副巡视员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厅长处理一些具体事务,可以理解为厅长的助理职务。
副巡视员在公务员体系中,通常担任监督、检查、指导等工作,其级别在不同地区和部门可能有所差异,但一般来说,副巡视员的级别位于厅局级以下。在纪检监察体系中,副巡视员通常属于副部级领导岗位,级别相当于正处级,但在一些地区和单位,由于其职责重要性,可能会给予更高的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新《公务员法》实施以后,取消了非领导职务,组织部门不能再任命正副巡视员、正副调研员、正副主任科员这六个职务。因此,目前副巡视员这一职务已经不再使用,但在一些地区和单位,副巡视员仍然保留其职务待遇和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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