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标对朗读的总要求是 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具体要求在不同学段中有所区别:
第一学段:
学习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第二学段:
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第三学段:
熟练地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此外,评价学生的朗读时,应注意考察对内容的理解,可从语音、语调和情感表达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这些要求旨在通过朗读训练,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情感表达能力,增强对课文的理解和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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