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大写规则如下:
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要写“零”字,如¥1409.50应写成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
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如¥6007.14应写成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
万位和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如¥1680.32应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样,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毛、另(或0)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
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如贰、陆、亿、万、圆的,也应受理。
这些规则确保了人民币金额的大写格式规范、清晰,防止涂改,便于识别和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