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为全市科技型企业、科技工作者提供全方位服务,并推动科技创新发展。具体工作范围包括:
指导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
帮助企业了解并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建设各类研发平台:
支持企业建设研发中心、实验室等研发设施,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申报省级科学技术奖励:
协助企业和个人申报省级科技奖励,提升科技项目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开展技术创新:
推动企业进行技术创新,解决技术难题,提升产品竞争力。
规划全市科技创新发展:
制定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和规划,明确科技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管理科技创新有关资金:
负责科技经费的预算、管理和使用,确保科技资金的合理使用。
推进创新联合体建设:
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开展重大技术研发。
组织开展工业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
分析工业领域的技术需求,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
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
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
推动生物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促进绿色技术创新。
推动绿色技术创新:
支持绿色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推动可持续发展。
组织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评价工作:
为中小企业提供申报和评价服务,支持其创新发展。
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推荐工作:
协助企业申报和推荐高新技术企业,提升其创新能力。
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
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
推动科技服务业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和中介组织的发展,提升科技服务水平。
组织开展社会发展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
分析社会发展领域的技术需求,推动相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协调管理市级财政科技计划:
负责市级科技计划的制定、管理和监督实施。
优化科研体系建设:
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优化科研资源配置。
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
推动科技军民融合发展,提升国防科技水平。
负责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确保科技经费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督。
制定和发布科技计划指南:
为科技项目提供指导和参考,推动科技计划的顺利实施。
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推动区域科技创新资源的合理布局和协同发展。
指导区域创新发展:
支持区域创新能力的提升,推动区域经济的创新发展。
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和信息服务工作:
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推动科技信息的传播和应用。
协调处理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科技安全和保密等工作:
保障科技活动的合法合规,维护科技安全。
总之,市科技局在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