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2760中的食品添加剂带入原则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适用范围
带入原则适用于食品添加剂不是直接加入到食品中,而是由于生产该食品的食品原(配)料中使用了该食品添加剂而带入到食品中的情形。
条件要求
食品添加剂必须是GB2760规定可以使用于该食品终产品中的品种。
食品添加剂在配料中的使用量要保证在终产品中的量不超过GB2760的规定。
添加了食品添加剂的配料仅能作为特定食品终产品的原料。
标签上必须明确标识该食品配料是用于特定食品终产品的生产。
科学合理性
带入食品添加剂必须是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带入,并且终产品带入食品添加剂的含量不应超过由配料带入的水平。
如果为了达到防腐抑菌、延长保质期的目的,故意在其所用配料中添加大量某种防腐剂或多种防腐剂,或者故意将某种或多种无工艺必要的配料以增加防腐剂用量的动机用于终产品,这不符合带入原则。
信息传递
通过配料表中标示或其他方式,体现预先添加了某食品类别中某些食品添加剂,避免重复添加的情形。
建议
严格按照标准操作:食品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GB2760的规定,确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量在规定的范围内,避免超量使用。
明确标识:在食品标签上清晰标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目的和来源,确保消费者知情权。
科学配料:在选择食品原配料时,应确保其符合带入原则的要求,避免因配料带入导致食品添加剂过量使用。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确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既符合法规要求,又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