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教材 原则上不需要教育厅审核,但需要报备当地教育教学主管部门履行必要的审核手续。此外,如果校本教材需要编写出版,则应报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通过后方能出版。对于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实行“凡设必审”“凡用必审”制度,其中校本课程由学校审议审核。
综上所述,校本教材在原则上不需要经过教育厅的审核,但必须报备当地教育教学主管部门,并在需要编写出版时,经过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和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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