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会议记录的要求如下:
会议形式:
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或支委会,结合群团会议情况及推优表情况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
讨论与表决:
党支部党员对推荐的人选进行讨论,至少参加会议党员半数以上的党员发言讨论并表态,后得出结论是否初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记录内容:
做好会议记录,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列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等基本信息,以及会议讨论的内容、结论和表决结果。
记录格式:
会议记录应采用DOCX格式,页数为6页,确保内容清晰、完整。
存档:
会议记录作为发展党员材料中的一项存档。
其他要求:
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员的一半,符合党章要求可以召开会议。
培养联系人:
支部指定正式党员为该同志的培养联系人。
意见征求:
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可以召开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相关意见。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入党积极分子会议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为发展党员工作提供准确、完整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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