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申请登记表通常需要到当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具体步骤如下:
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需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领取申领登记表:
完成失业登记后,失业人员可携带相关资料(包括失业登记证明及个人身份证明)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提交申请:
填写完《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后,一并提交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核。
领取失业保险金:
审核通过后,失业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明和《就业失业证》,按月随时到受理其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的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单证,并凭单证到指定银行支取。
建议:
失业人员应尽早到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并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填写表格时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以便加快审核过程。
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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