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跨区调动需要以下手续:
申请书
教师需要写一份申请书,说明调动的原因、目的地、调动时间等相关信息,并确保申请内容真实有效。
调动审批表
到教育局人事部领取调动审批表,填写个人信息并贴上两寸照片,一般需要领取三份。
单位签字盖章
找调入和调出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通常由校长签字,然后提交至教育局负责人签字,再由当地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编制部门同意
无论是否有空编,都需要先找接收单位,然后有空编时先找人事局,确保编制部门同意。
商调表
填写一式三份的商调表,表上有六个盖章的地方,盖章顺序为:接收单位--接收单位主管理部门--同级人事主管部门;原单位--原单位主管单位--同级人事部门。
正式调动手续
在商调成功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包括开具调令、获取介绍信、调换干部介绍信和供给介绍信,以及到新的接收单位报到。
相关证明材料
教师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户口迁移证明、体检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具体要求根据当地学校和单位的要求而定。
两地领导签字盖章
跨地区调动一般需要两地教育局长、人社局长、地区行政单位常务副职(如常务副县长或副市长)签字盖章同意。
建议:
在申请跨区调动前,教师应详细了解目标地区的调动政策和条件,确保符合要求。
提前与调入和调出单位沟通,确保他们同意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签字盖章手续。
如果调动涉及多个部门,教师应协调好各个部门的办理时间,确保调动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