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嘉玲绑架案发生在 1990年4月24日凌晨。当天凌晨3点,刘嘉玲在尖沙嘴的To p Te n酒廊消遣后,驾车前往何文田的常康园,准备到一个朋友家继续玩乐。在尖沙嘴开车不久,她发现有一辆小型货车沿途尾随,慌乱中,她的车撞到了常康园停车场的铁闸上。这时,从后面的车上下来三名大汉,用刀挑开刘嘉玲身上的安全带,将她捉上货车强行掳走。
刘嘉玲被绑架后,被关在一个黑暗的地方,手被绑住,眼睛蒙上黑布。三个小时后,她被释放,衣衫不整地出现在好友小区门口,神情恍惚,并坚持要去警局销案。
2002年,大量关于刘嘉玲的不雅照被港媒曝光,再次引发热议。数百名香港艺人纷纷为刘嘉玲发声,谴责该媒体的无良行径。刘嘉玲本人也承认,这些照片是在1990年4月24日被绑架期间被绑匪拍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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