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嘉玲被绑架的事件发生在 2002年,当时她因拒绝了一部戏约而得罪了幕后的大佬,随后在去往曾志伟家打麻将的路上被黑社会人员绑架。绑匪要求刘嘉玲打电话给自己的经纪人,要求准备数千万港币的现金来赎人,并威胁她不得发出任何求救声音。三个小时后,刘嘉玲被完好无损地送回了曾志伟家门口。
尽管刘嘉玲坚称自己只是被劫持了名贵的首饰和1000元现金,并没有受到其他伤害,但她的状态让在场的好友心中充满疑虑。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勘查,从车上遗留的种种痕迹判断,刘嘉玲确实有被绑架的可能。现场捡到一只耳环,但与刘嘉玲并不匹配,这也让警方怀疑当场并没有发生激烈挣扎。
关于刘嘉玲被绑架的背后原因,有多种说法。一种说法指向了导演胡旭勇,据说刘嘉玲因拒绝出演胡旭勇投资的电影而惹恼了他,从而遭到报复。另一种说法是,刘嘉玲在荷兰出外景拍电影《轰天龙虎会》时,被黑帮胁迫拍摄。
文隽在其博客中证实了刘嘉玲被绑架并被迫拍摄电影的事实,并提到当时香港电影圈内众多明星受黑帮逼迫的情况。然而,这些说法都没有确凿证据证明是谁绑架了刘嘉玲,事件的具体细节和幕后黑手至今仍然是一个谜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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