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职业道德内容如下: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爱国守法:这是公民道德最低层次的要求,要求公民维护法律确定的最基本的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尽法律所规定的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同时体现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
明礼诚信:要求公民在公共生活中讲究礼貌、诚实守信,这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是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的一个基本规范。
团结友善:要求公民在人际交往中团结互助、友善待人,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勤俭自强:要求公民勤劳节俭、自强不息,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
敬业奉献:要求公民热爱自己的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
职业道德内容
爱岗敬业:要求从业人员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以恭敬、严肃的态度对待工作,这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最基本、最起码、最普通的要求。
诚实守信:要求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真实无欺、信守诺言,这是各行各业的行为准则,也是做人做事的基本准则。
办事公道:要求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待人处事公正、公平,这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表现,也是市场经济良性运作的有效保证。
服务群众:要求从业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这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
奉献社会:要求从业人员积极自觉地为社会做贡献,不论从事任何职业,从业人员的目的不是为了个人、家庭,也不是为了名和利,而是为了有益于他人,为了有益于国家和社会。
这些规范不仅体现了道德的先进性与道德的广泛性的统一,还体现了中国传统美德、革命道德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新道德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