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管理人员的七项职责如下:
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安全教育生产培训情况。
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制止和纠正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这些职责旨在确保矿山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并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和处理。建议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这些职责执行,以保障矿山生产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