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政策,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社保缴费政策
阶段性减免政策 2020年2月起,国家及广东省出台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但 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免征或减半征收
。不过,为减轻低收入人员缴费负担,允许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补缴,缴费基数可选择2021年上下限。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2020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标准,部分城市(如广东)对原选择下限缴费的人员给予小幅减免。
二、社保补贴政策
重点群体补贴
- 4050人员: 已办理《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连续失业1年以上,可申请补贴。补贴标准为实际缴费金额的1/2或40%(地区差异较大),最长可领取3-5年。 - 其他群体
补贴申请条件
需满足当地社保部门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失业证、收入证明等)。
三、缴费方式与年限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或按年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补缴,2021年继续缴费。
总结
2020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未实行半价政策,但通过阶段性减免、缴费基数调整及专项补贴等措施,部分群体缴费负担有所缓解。建议关注当地社保部门最新通知,了解具体操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