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统考试卷的批改工作 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并委托指定的评卷院校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试卷收集与密封:
考试结束后,各省考试负责单位将笔试答题卡扫描数据和试卷统一报送。试卷会在统一时间内完成所有科目考试后进行密封。
统一阅卷:
阅卷工作并非由各省独立进行,而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阅卷工作通常在全国范围统一指定几个评卷点进行,以确保评卷的公正性和一致性。
评卷院校:
教育部委托浙江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南大学4个评卷点作为评卷院校。
阅卷老师:
阅卷老师由负责评卷的省份在全省范围内选聘,主要从师范院校中推荐。
综上所述,教师资格证统考试卷的批改工作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并委托指定的评卷院校进行,而不是各省自己负责自己的阅卷。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