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绑扎搭接的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搭接长度
钢筋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5倍的钢筋直径。
搭接长度的末端与钢筋弯曲处的距离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接头位置
接头不宜位于构件的最大弯矩处。
受拉区域内,一级钢筋在其接长末端要做弯钩,而二三级钢筋可不做弯钩。
钢筋接头宜设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连接方式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可以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在同一构件内应相互错开。
绑扎要求
钢筋在安装前应核对钢号、直径、形状、尺寸和数量是否与料单、蓝图相符。
绑扎时应确保主筋、箍筋的绑扎根数及间距,不得漏筋。
钢筋搭接处应在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
允许偏差及检验
钢筋焊接搭接长度,双面焊不应小于5d(d为钢筋直径),单面焊不应小于10d。
钢筋绑扎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5d。
同一垂直断面上焊接或绑扎钢筋的数量不宜超过断面钢筋总数的25%,相邻钢筋焊接或绑扎接头应分别错开500mm或1000mm。
其他规定
轴心受拉及小偏心受拉杆件的纵向受力钢筋不得采用绑扎搭接。
需进行疲劳验算的构件,其纵向受拉钢筋不得采用绑扎搭接接头。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钢筋绑扎搭接的质量和安全性,防止因连接不当而导致的结构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这些规范进行施工,并进行必要的质量检查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