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公管理人员 有执法权,但前提是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正式在编执法岗位:
参公管理人员必须在正式在编的执法岗位上工作。
所在单位有执法权或委托执法权:
参公管理人员所在的单位必须具有执法权或者是受委托行使执法权。
持有有效的《行政处罚法执法证》:
参公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法执法证》。
两名以上的正式执法人员:
在行政执法时,必须有两名以上的正式执法人员。
着装配挂证微章:
执法时必须按照规定着装配挂证微章。
出示《执法证》:
执法时必须出示《执法证》。
按规定程序操作:
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执法工作。
根据以上条件,参公管理人员在满足这些要求的情况下,是可以行使执法权的。需要注意的是,参公人员并不等同于公务员,但在工资设置、晋升职务或职级、行使行政执法权等方面,基本相同。此外,参公单位是否有行政处罚权,取决于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
综上所述,参公管理人员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具备执法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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