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值班单位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
各级防汛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包括防办、水利、水文、卫生防疫、公安、交通、农业、气象、供电通讯、物资等单位。
工程管理单位
各级水利工程的管理单位,具体执行防汛指挥部的指令,管理好水利工程。
市防办及各县区防办
市防办和各县区防办负责落实防汛责任制,组织和监督防汛值班工作。
乡镇和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乡镇和区防汛指挥部的各成员单位,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市应急管理局(市三防办)
市应急管理局(市三防办)负责不定时抽查各区及有关单位的值班情况,确保政令通畅。
基层单位
包括房管所、分公司或分部等基层单位,这些单位也需参与防汛值班工作。
城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
各区(开发区)和城市防汛指挥部的成员单位,在每年特定期间(如6月1日至9月30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综上所述,防汛值班单位涵盖了政府相关部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以及基层单位等。这些单位共同协作,确保防汛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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