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心理学必考原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教育心理学的基本研究范畴
教育心理学研究在教育情境下人类的学习、教育干预的效果、教学心理,以及学校组织的社会心理学。具体研究范畴围绕学与教相互作用过程展开,包括学生、教师、教学内容、教学媒体和教学环境等五要素,以及学习过程、教学过程和评价/反思过程这三种活动过程交织在一起。
教育的基本概念
需要掌握教育对象、教育目的、教育手段和过程等基本概念。同时,了解分支学科的名称和原理,例如人格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儿童发展心理学等。
心理学核心与研究方法
心理学的核心是研究人的意识、行为和思维方式。实现这一目标的方法包括实验研究、观察研究、调查研究等,考生需要了解不同方法在研究不同心理现象时的优劣和适用性。
教育实践的指导思想
教育学理论包括教育思想史、教育学派及其代表人物、教育方法、教育原则、教育研究方法等方面的内容。例如,自然主义教育学派(洛克、卢梭)、实用主义教育学派(杜威)、心理主义教育学派(赫尔巴特)等。
学习理论
认知发展理论(如皮亚杰)、认知心理学理论(如比亚格斯)、认知科学理论(如布鲁纳)、学习风格理论(如琼斯)等。
学习过程与分类
学习过程包括言语信息的学习、智慧技能的学习、认知策略的学习、态度的学习和运动技能的学习。学习的分类包括加涅的学习分类,如规则学习、概念学习、辨别学习、言语连锁学习、连锁学习、刺激-反应学习、信号学习等。
学习动机与强化
学习动机的理论,如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气质类型、皮亚杰认知发展阶段、维果斯基心理发展观、埃里克森的社会化发展理论等。强化类型包括正强化、负强化、惩罚和消退等。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
强调学习的主动建构性,认为知识的获取应通过学生与社会实践的结合来实现,通过实际操作和讨论,学生能够更深入地理解所学内容,并在真实生活中应用所掌握的知识。
学习定律
桑代克的学习定律包括准备律、练习律和效果律,这些定律能够指导教师如何设计有效的学习活动,特别是效果律中正负反馈对学生学习动机的影响。
这些原理构成了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框架,对于理解和应用教育心理学知识具有重要意义。建议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重点掌握这些核心概念和理论,以便在实际教学中灵活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