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物品是指那些一旦提供给所有人,所有人都可以共同消费的产品或服务,且其消费过程中不具有排他性。公共物品的消费是非竞争的,即一个人对公共物品的消费不会影响其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公共物品的提供通常具有外部性,即其生产和消费可以对社会其他领域产生正面或负面的影响。
公共物品的类型
纯公共物品
定义:具有完全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
例子:国防、公共安全、法律秩序等。这些物品通常由政府提供,并通过纳税人的税收间接购买,消费时无法分割,只能由政府提供。
准公共物品
定义:具有部分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
例子:公共交通、公共卫生服务、教育、医疗卫生、收费公路等。准公共物品具有一定程度的拥挤性,部分间接购买,部分直接购买,消费时可以部分分割,政府和私人都可以提供。
公共物品的特征
非排他性
指公共物品可以向任何消费者提供,且无法排除任何人消费该物品。消费者无法被阻止使用公共物品,无论他们是否为此支付了费用。
非竞争性
指一个人对公共物品的消费不会减少其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公共物品可以被多人同时使用,而不会降低其可用性。
效用的不可分割性
公共物品作为一个整体,向所在辖区的居民和企业服务,其效用不能分割为单个居民或企业的效用。
消费的强制性
对具体消费者而言,公共物品服务是由辖区内全体居民整体消费,不能量化到每一个消费者,单个消费者只能接受。
外部性
公共物品的生产和消费可以对社会其他领域产生正面或负面的影响。
“搭便车”现象
由于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市场上经常会出现消费者不支付费用就消费公共物品的情况。
结论
公共物品的类型主要包括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纯公共物品具有完全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通常由政府提供;准公共物品具有部分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政府和私人都可以提供。公共物品的特征包括非排他性、非竞争性、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强制性以及外部性。这些特征决定了公共物品在市场经济中的提供方式和管理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