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定制化开发的知识产权归属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独立开发
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合作开发
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
委托开发
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
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
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职务开发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软件,著作权属于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模板开发
如果定制开发的软件是套用市面上已经存在的模板,则知识产权可能涉及模板的原始开发者或版权所有者。
保密措施
在软件开发过程中,涉及到许多商业机密和核心技术,因此加强保密措施至关重要。
综上所述,软件定制化开发的知识产权归属主要取决于开发方式、合作情况以及双方的合同约定。为了避免未来出现知识产权纠纷,建议在开发前与客户签订明确的合同,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和授权使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