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分类与收集
餐厨垃圾应单独收集,减少进入填埋场的有机物量,减少臭气和垃圾渗滤液的产生,避免对垃圾焚烧处理设备造成不利影响。
餐厨垃圾需盛放于符合国标的厨余垃圾桶中,确保分类准确率不低于95%,不达标需进行二次分类再收运。
餐厨垃圾应集中暂存于室内,收运前10分钟将垃圾运送至指定卸料位置,收运结束后及时完成垃圾桶和地面清洁工作。
运输要求
餐厨垃圾的运输必须全封闭,防止滴撒、遗漏,车身要有明显标识,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准运证件。
收运车辆采用密闭式设计,确保收运期间不滴漏,按照预定的路线和时间前往各个收集点,确保垃圾能够及时、高效地收集并运往厨余垃圾处理站。
处理工艺
粉碎直排法:厨房垃圾处理器安装在厨房水槽下,与排水管相连,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和城市污水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卫生填埋法:将餐厨垃圾直接填埋于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操作简单,但需注意垃圾的稳定时间和环境影响。
焚烧发电法:利用生活垃圾的干垃圾处理技术,将餐厨垃圾进行焚烧发电,实现资源回收利用。
管理规定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需与区内指定的收运单位签订收运协议,并提供相关证件。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自行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专用容器,实行单独收集、密闭储存,并每日定时将垃圾桶放置指定点位。
禁止将餐厨垃圾交由个人或非指定收运单位收运、处理,不得将餐厨垃圾排入雨水管道、污水排水管道、河道和厕所。
餐厨垃圾处置应与回收单位或个人签订回收协议,并留存回收人员身份信息,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
自行收运条件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拥有符合规定要求的自有收运车辆和设备,并与符合规定的处置去向签订处理费用支付合同。
自行收运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需在首次收运前进行备案,包括备案申请表、收运方案、自有产权证明、委托处理服务合同、处理费用交纳证明等。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确保餐厨垃圾得到规范、高效、安全的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