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脚手板的规范要求如下:
材质
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
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中承重结构板材的Ⅱ等材的材质标准。
厚度
厚度不应小于50mm。
宽度
宽度不应小于200mm。
长度
板长通常为3~6m。
两端处理
进场后两端应各设直径为4mm的镀锌钢丝箍两道。
距脚手板两端80mm处,用10号铁丝加两道紧箍,防止板端劈裂。
质量要求
严禁使用朽木和有疤结的脚手板。
单块脚手板的质量不宜大于30kg。
其他
脚手板应有可靠的水平杆支承,并应绑扎稳固。
在门窗洞口搭设挑架时,斜杆与墙面一般不大于30度,并应支承在建筑物的牢固部分。
这些规范要求旨在确保木脚手板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防止因材质或工艺问题导致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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