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到1988年,我国初步形成了 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具体包括以下几个层次:
经济特区:
1980年,设立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1988年,设立海南省,并将海南岛开辟为经济特区。
沿海开放城市:
1984年,开放了大连、青岛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
沿海经济开放区:
1985年起,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东南地区和环渤海地区开辟为沿海经济开放区。
内地:
从1985年起,还开放了一些沿边城镇和内地省会城市。
通过这些层次的开放,我国逐步形成了从沿海到内地,从东部到中西部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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