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会费的收取标准及管理制度如下:
会费收取标准
一般会员:50元/年。
单位会员:500元/年。
普通会员:100元/年。
高级会员:200元/年。
副理事长单位:300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10000元/年。
理事单位:5000元/年。
会长、副会长单位:100000元/年。
普通单位会员:5000元/年。
理事单位:200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50000元/年。
副会长单位:100000元/年。
会长:4000元/年。
副会长、秘书长:3500元/年。
常务理事:2500元/年。
理事:1500元/年。
会费支出范围
事业费支出:用于协会开展学术交流、咨询服务、优秀研究成果及论文评审及承担委托交办任务的开支等。
会议费支出:用于协会召开年会、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表彰奖励会议等。
办公费支出:用于协会日常办公、房租水电、差旅、通讯、购置设备、书籍、资料、订阅报刊等。
其他合理开支。
交纳会费时间
会员单位:每年5月底前一次交纳当年会费。
新会员:当年6月底前申请办理相关入会手续的按全年交纳会费;7月1日以后申请办理的按会费标准的一半交纳会费。
会费管理
收取会费:开具民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财务管理:会费收入、使用应纳入正常的财务管理渠道,专人负责。每年定期对会费收支情况向常务理事会、理事会或会员大会报告。
预算管理:每年会费开支预算由理事长提出,经常务理事会审批。年度支出应由理事会审议通过。
财务审计:每年应组织财务审计,邀请会员代表参与,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会费监督
监督机制:建立会费监督机制,加强对会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会费使用符合协会章程和相关规定。
信息公开:协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开会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接受会员和社会的监督。
法律责任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协会会费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保障协会的正常运营和会员的权益。各协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具体的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