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是两种不同的工程造价计价方法,它们在 计价原理、工程量计算、费用构成、项目划分和单价组成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以下是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
计价原理
定额计价:基于国家或地方颁布的预算定额,按照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再套用相应的定额单价,计算出直接工程费,然后按照一定的取费标准计算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最终确定工程造价。其核心是依据定额进行费用的计算和累加,体现的是社会平均成本。
清单计价:招标人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投标人需要综合考虑工程成本、市场价格、企业实力和竞争策略等因素,自主确定各项费用。清单计价强调的是市场定价,反映的是企业的个别成本。
工程量计算差异
定额计价:在工程量计算方面,更倾向于据实结算的原则。例如,土方工程除了基础的图示尺寸对应的土方量外,还会将施工过程中因实际需要而产生的工作面和放坡部分的土方量一并计算在内。
清单计价: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定额计价存在显著差异。大部分情况下,清单工程量的土方量主要按照图示尺寸进行计算,即仅计算建筑物基础轮廓所对应的土方体积,通常不考虑施工过程中的工作面和放坡因素。
单位工程造价构成
定额计价:由单位工程造价的直接工程费、综合管理费、施工措施费、其他费用、税金五部分构成。计价时先计算直接费,再以直接费为基数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信息费率,计算出综合管理费、其他费用及税金,再将各项费用汇总为单位工程造价。
清单计价:由工程量清单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规费、税金五部分构成。前三项费用分别计算汇总后,再按规定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
部分项工程单价的构成
定额计价:项目单价即定额基价,只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费用,是投标时期的指导价,反映定额编制时期的社会平均成本价。
清单计价:是施工企业自定的综合单价,除了人工、材料、机械费,还要包括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和必要的风险费因素。它是施工企业报价时的市场价,反映的是企业个别成本。
费用划分
定额计价:将工程费用划分为定额直接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独立费用税金。
清单计价:费用划分更为详细,包括工程量清单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规费、税金等。
计价程序
定额计价:思路与程序是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差价、规费、税金。
清单计价:思路与程序是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反映的价格阶段
定额计价:更多地反映了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阶段(即计划经济时期),实行“量价合一、固定取费”的政府指令性计价模式。
清单计价:反映了市场定价阶段(工程量清单只规定量,不规定价,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技术水平和施工成本报价,增加了竞争性,适合市场经济的需求)。
总结:
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在计价原理、工程量计算、费用构成、项目划分和单价组成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定额计价侧重于社会平均成本,而清单计价则强调市场定价和企业个别成本。在实际工程中,根据项目类型、规模和市场环境的不同,可以选择适合的计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