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调戏女子指的是 用轻佻的言语举动戏弄女子。这种行为在古代可能被视为轻薄或戏弄,具体含义和态度随着时间和语境的变化而有所不同。
调戏的本意:
调戏本意指嘲弄和戏谑,后多用来指男子用言语和行动来轻薄女子。
古代的态度:
在古代,尤其是民间故事中,男子调戏女子可能不会受到惩罚,甚至不会有人去管,因为当时社会普遍认为男子地位高于女子。
词义变迁:
调戏一词的词义在历史上有所变迁。最初出现时并无贬义,如辛弃疾的词句“那堪被,雁儿调戏”。到了元明时期,调戏女子开始带有贬义,如元《秋胡戏妻》中的“把妇女公开调戏”。
法律与惩罚:
在清代,调戏妇女是严重的重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例如,《大清律例》中规定,调奸妇女未遂致妇女羞忿自尽者,厥罪应绞,而动手或语言调戏者可判处绞监候。
综上所述,古代调戏女子主要是指用轻佻的言语和行动戏弄女性,这种行为在不同历史时期和社会背景下有不同的社会态度和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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