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交易的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交易数量
上交所和深交所规定,A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3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B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3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万元港币。
北交所和新三板股票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交易时间
上交所的大宗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30;深交所的大宗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但深交所的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接受大宗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
成交价格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当日涨跌幅价格限制范围内确定。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之间自行协商确定。
深交所还支持定价大宗交易和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定价委托的未成交部分可以撤销。
交易申报
买卖双方就大宗交易达成一致后,向交易所系统进行申报。
意向大宗交易(上交所/深交所:意向申报)和定价大宗交易(深交所:定价申报)需要发起确认委托,确认委托可以和约定好的对手方进行成交,还可以按指定的价格与定价委托全部或部分成交。
交易方式
大宗交易可以通过交易所的集中竞价系统或场外市场进行。在交易所进行的大宗交易需要遵循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和程序,包括申报、撮合、成交等步骤;在场外市场进行的大宗交易则更加灵活,可以通过直接协商成交价格和数量。
信息披露
对于大宗交易的相关信息,有着特定的披露要求和时间规定。
其他规则
大宗交易实施T+1交易原则,即当天买入的股票第二天能够卖出。
对于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还有一项6个月的锁定期。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大宗交易的公平性、透明度和效率,同时减少对市场的即时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