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信息登记表的个人社会关系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和建议进行:
家庭成员
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
如果表格中没有专门的“家庭成员”一栏,可以将这些亲属列为社会关系进行填写。
主要社会关系
包括岳父母、公婆、伯父、叔叔、姑姑、舅舅、姨妈等与本人关系密切或本人受其影响较大的亲友。
也可以包括那些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与你有密切联系的旁系亲属或社会关系中有地位、高学历,社会贡献较大的人。
其他社会关系
包括同事、同学、老师等与本人关系密切或受其影响较大的朋友。
如果关系较为疏远或没有显著影响,可以不填写。
填写要点
提供姓名、关系、职业(如适用)、工作单位(如适用)及联系方式。
确保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只提供被要求的具体信息。
如果关系较为疏远或没有显著影响,可以不填写,以免浪费空间或引起不必要的误解。
特定情况
未婚者应填写父母、兄弟姐妹。
已婚者应填写配偶、子女。
分居的兄弟姐妹也应列入主要社会关系。
注意事项
填写信息时要如实反映,不得虚报或漏报。
在某些情况下,如政审,可能需要提供更为详细的社会关系信息。
根据以上建议,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登记表中的个人社会关系部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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