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游泳体育特长生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比赛成绩要求
在初中阶段,参加国家、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或省学生体育协会组织的学生体育竞赛,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需获得国家比赛前16名,省级比赛前8名,市级比赛前6名,或区县级比赛前3名的初中毕业生。
泳姿和规则
考生须穿着不透明泳装并佩戴泳帽,可选择佩戴泳镜,禁止携带游泳辅助设备(如手蹼、脚蹼、泳圈等)进入考点。
考生在泳池出发端水中出发,出发前保持身体触壁并处于静止状态,听到“出发”信号后蹬离池壁开始游进。
出发15米后身体必须有一部分露出水面,考生须在规定泳道保持连续游进,途中不得脚踩池底、扒扶池壁或水线。
转身时允许身体任何部位在水上或水下触及池壁,用脚蹬离池壁继续游进,转身动作须连贯,不得停顿。
游至终点时,身体任一部位触及池壁即为完成考试。
学业水平要求
在初中阶段学业水平良好,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体育、艺术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和才能的初中毕业生。
文化成绩要达到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成绩分数线的60%。
其他要求
考生需自备质量合格的游泳专用运动服,穿着游泳服、戴泳帽方可参加考试。
考试每人限游一次,二次抢跑者,成绩为零。
当受测者到达终点用手触壁时停表,使用电子秒表,等级成绩以秒为单位。
建议:
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年份有所不同,建议参考当地教育局发布的最新政策。
考生需提前了解并遵守所有考试规则,确保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