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的基本内容包括 信息的产生、收集、交换、存储、传输、显示、识别、提取、控制、加工和利用等技术。具体来说,信息技术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传感技术:
涉及从自然信源获取信息,并对之进行处理和识别的技术,包括传感器、信息处理和识别的规划设计、开发、制造、测试、应用及评价改进等活动。
计算机与智能技术:
包括计算机硬件和软件,以及能够存储大量信息和知识、进行推理和学习、以自然语言、文字、声音、图形、图像和人交流信息和知识的非冯诺依曼结构的通用高速并行处理计算机。
通信技术:
涉及信号的发送和接收,包括通信系统原理、交换技术、无线技术、计算机通信网、通信电子线路、数字电子技术、光纤通信等。
控制技术:
又称“三C技术”(通讯-Communication、电脑-Computer、控制-Control),即计算机信息控制系统。它把组织运行机制的各个部分视为一个系统,将管理的各种行为综合在一起,借助于计算机进行处理,依靠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网络技术和互联网:
网络技术是指以通信技术与计算机技术的融合为物质基础,以发送和接收信息为核心的一种技术。
信息显示技术:
包括各种显示设备和技术,用于显示和传递信息。
信息获取和处理技术:
包括信息采集、加工、存储、交流、应用的各种手段和方法,如印刷媒体、电子媒体、计算机网络等。
信息管理系统和应用软件:
用于设计、开发、安装和实施信息系统及应用软件,以支持各种信息管理任务。
这些技术共同构成了信息技术的基础,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个人消费到企业运营,从科学研究到国家安全的各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