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借款”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的期末余额减去即将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金额后填列。具体的填列方法包括:
根据总账科目余额填列
直接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如果存在即将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需要减去这部分金额。
根据明细账科目余额计算填列
需要根据“长期借款”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中将在一年内到期且企业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长期借款后的金额计算填列。
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账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结合“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及其明细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出应填列的金额。
根据有关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如果长期借款存在抵押、质押等担保情况,需要扣除相应的担保物价值后填列。
直接列报或间接列报
直接列报:将长期借款单独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债务项目中列报,这是最普遍的做法。
间接列报:将长期借款同其他债务混合在一起,作为一项统一的债务总额来列报。
在填列长期借款项目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长期借款应该根据到期日进行分类,将到期日在一年以上的借款归类为长期借款。
如果长期借款有担保或抵押物,可以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附注部分进行说明。
如果长期借款有与之相关的费用(如手续费、利息等),应该将这些费用分别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相关项目下。
综上所述,长期借款的填列方法主要依据会计准则和报表格式的不同,可以采用直接列报或间接列报的方式,并需要提供借款金额、利率、偿还期限、还款方式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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