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是 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规定,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具体来说,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都应承担起禁毒的职责或义务,坚决禁止种植、制造、贩卖和吸食毒品的行为。
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政府:
政府负责统一领导禁毒工作,制定禁毒政策,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确保禁毒工作的有效实施。
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负责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包括侦破毒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缴获毒品等。
司法机关:
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负责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审判毒品犯罪案件,维护司法公正。
行政部门:
司法行政、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应急、海关、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禁毒工作。
社会团体和公民:
社会团体和公民应积极参与禁毒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禁毒意识,自觉抵制毒品。
综上所述,禁毒不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每一个公民和组织的责任。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遏制毒品的泛滥,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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