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述职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乡镇党委书记。
市直部门党委书记。
机关工委、企业工委、街道党(工)委书记或常务副书记。
市委直属总支、支部书记。
上级党委纪委委员。
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
基层党员代表。
统战对象。
职工代表。
此外,在具体实践中,还可能包括其他相关人员,例如:
驻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部党组成员。
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
机关、国有企业和高校、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的党组织书记。
这些人员在不同层级的党建工作述职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确保党建工作的有效落实和不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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