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环境法和环境保护法实质上是同一部法律,都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只是称谓不同,广义上称为环境法,狭义上则称为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的核心内容包括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破坏、防治污染与公害以及应对自然灾害。其目的是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和谐,保障人体健康,支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环境法在我国又称为环境保护法,这是国家为了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而制定的所有法律规范的总称。因此,无论是从广义还是狭义的角度来看,环境法和环境保护法都是指同一类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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