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蒙边界的划分主要基于 自然地理条件和历史谈判的结果。具体来说:
自然地理条件
中蒙边界全长超过4000公里,其西段和中段的界线走势相对平缓,主要依据山脉、高地或河流间的自然分水岭来划分。这种划分方式旨在利用自然地形作为明显的界标,简化边界的标识和监管工作。
东段的界线则呈现出显著的凸起,导致蒙古国领土向中方突出300多公里,几乎使内蒙古自治区被一分为二。这一段边界长约1340公里,占中蒙边界总长的近28%。
历史谈判的结果
中蒙两国在1962年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人民共和国边界条约》,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确定了长达4710公里的边界,并竖立了1597根花岗岩界桩以明确界限。
边界条约的签订不仅解决了历史遗留下来的边界问题,还为维护两国之间正常关系以及此后两国关系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004年,中蒙边界第二次联合检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在乌兰巴托召开,最后审定了中蒙边界第二次联合检查议定书及其附件,进一步明确了边界的走向和永久性界桩的位置。
综上所述,中蒙边界的划分是依据自然地理条件和历史谈判的结果,确保了边界的清晰和稳定,为两国之间的友好关系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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