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猫·鼠》是现代文学家鲁迅于1926年创作的一篇散文,出自散文集《朝花夕拾》。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 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鲁迅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的原因,虽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
文章开篇就直接写明全篇是针对“正人君子们”攻击作者“仇猫”而引发的,攻击者借“狗不是仇猫的么?”妄图以此诬蔑鲁迅是狗。而鲁迅立即从覃哈特博士《自然史的国民童话》一书中寻出狗猫结仇的故事,反戈一击,把“现代评论派”之流暗喻为“没眼力”的狗。
接着,鲁迅将他们与动物比较,说:“虫蛆也许是不干净的,但它们并没有自鸣清高;鸷禽猛兽以较弱的动物为饵,不妨说是凶残的罢,但它们从来没有竖过公理正义的旗子,使牺牲者直到被吃的时候为止,还是一味佩服赞叹它们。”从而深刻地揭露买办文人“正人君子”的虚伪性。
在进一步写到仇猫的远因时,作者回叙了儿时听了祖母讲述的猫教老虎本领而留一手的故事,让人认识了猫的狡猾。再通过对鼠的描写,表现了对大老鼠损人的厌恶和对“只有拇指那么大”又不害人的隐鼠的同情,而当他知道被自己救活的隐鼠“被猫吃去了”以后,便立即感到“愤怒而且悲哀。决心和猫们为敌”;虽然后来知道“那隐鼠其实并非被猫所害”。
此文运用反语和曲笔,以动物喻人,以议论为线索,夹叙夹议,寓意深厚。鲁迅通过对狗、猫、鼠的描写,揭示了当时中国社会的黑暗和人民的苦难,同时也表达了他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施暴者的憎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