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新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的处理
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的处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以加强对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保护。
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时的程序规则
完善了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案件时的程序规则,确保审判的公正和效率。
补充了不适用速裁程序的情形
明确了不适用速裁程序的具体情形,以保障案件处理的适当性和公正性。
认罪认罚案件的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增加了“认罪认罚案件的审理”一章,强化了认罪认罚案件在审判中的程序保障。
速裁程序
新刑诉法解释对速裁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要求。
缺席审判程序
新增了缺席审判程序,完善了刑事缺席审判的相关规定,保障了对缺席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完善监察与刑事诉讼的衔接机制
对监察与刑事诉讼的衔接机制进行了完善,确保监察程序和刑事诉讼程序的顺畅衔接。
非法证据的处理
新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概念和种类进行了调整,明确非法证据的范围和处理方式,强化了对证据合法性的审查。
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行为的监督
增加了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行为的监督规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对辩护人职业资格的限制
规定了因故已被单位开除的公职、公证人员及被吊销职业资格证的律师等人不能再担任案件的原告或者被告的法律辩护人,但存在特殊情况。
这些新法的实施对刑事审判工作产生了重大影响,进一步强化了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完善了刑事诉讼的程序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