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韩国人在中国登记结婚,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准备材料
中国公民:需要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证明(如未婚公证)以及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韩国公民:需要提供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韩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韩使(领)馆认证或者韩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选择登记地点
一般应到中国公民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
如果双方同意,也可以到外国公民一方的婚证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提交申请
双方当事人需亲自到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提交所有准备好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颁发结婚证。
认证与公证
如果韩国公民的证明材料是韩文,需要先在中国进行公证,并由韩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在中国公证处开具的“未婚公证书”需要在中国外交部或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作认证,并提交给韩国户籍部门。
注意事项
所有外文证明须翻译成中文,并且翻译件上要有中国使领馆或授权机构的公章,否则翻译无效。
办理结婚登记时,双方必须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通过以上步骤,和韩国人在中国登记结婚的程序就完成了。建议在办理过程中,提前咨询当地民政局或韩国驻华使(领)馆,了解详细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