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和协调发展是 基本要求。具体来说,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全面发展: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协调发展:
努力做到“五个统筹”,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
可持续发展:
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
以人为本: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强调发展应该是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
统筹兼顾:
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要求在发展中兼顾各个方面,协调各种关系,促进整体和谐。
这些要求共同构成了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框架,指导中国在现代化建设中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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