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是指 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基本目标,直接或间接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或创造条件,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社会活动。这些活动通常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交通、通信、卫生和教育等基础设施和服务。
公共事业的特点包括:
公益性:
服务旨在满足社会大众的基本需求,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
社会性:
面向社会,直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或协调各个方面利益关系。
整体性:
涉及社会全体公众的利益,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基本生活。
非营利性:
不以追求利润为主要目标。
规模性:
通常需要大规模的投资和运营。
垄断性:
由于自然垄断的特性,可能由政府部门控制或受到行政法规的监督。
公共事业的范围可以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桥梁、水利、电力、通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社会福利事业(如养老、医疗、教育等)、公共文化事业(如图书馆、博物馆、文化中心等)和环保事业(如废物处理、污水处理、环保设施等)。
这些事业对于维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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