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考勤记录,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考勤记录。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改正不提供考勤记录的行为。
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可以请求仲裁庭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考勤记录。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其掌握和管理的考勤记录作为证据。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提供,仲裁庭可以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提起诉讼
如果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劳动者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收集和保留证据
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应当注意收集和保留与争议事项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资条、工作证、加班通知等,这些证据有助于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和用人单位应提供的考勤记录。
与公司沟通
在采取法律行动之前,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明确表达对于获得考勤记录的需求和合法性,有时候通过协商可以解决问题。
综上所述,面对用人单位不提供考勤记录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劳动者也应当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维权过程中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