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副科级职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派出所所长:
负责派出所的全面工作,包括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治安防范、服务群众等方面。
刑警大队教导员:
协助大队长开展工作,负责队伍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治安大队教导员:
协助大队长开展工作,负责治安管理、治安防范等工作。
交警大队教导员:
协助大队长开展工作,负责交通管理、交通事故处理等工作。
县或地级市设的区的副局长:
在正科级局中担任副职。
乡党委副书记和副乡镇长:
在乡镇层面担任领导职务。
公安局的副局长:
在公安局内部担任副职。
大队队长:
在公安分局或县公安局下属的大队担任队长。
中共县、县级市、市辖区纪委室主任:
在纪检监察系统中担任领导职务。
副主任科员:
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行政序列中,副主任科员也属于副科级。
这些职位涵盖了公安系统中的多个层面和职能,从基层派出所到上级公安机关,以及纪检监察等多个领域。具体的职位设置可能会根据地区和单位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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