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对古诗词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背诵优秀诗文
篇目数量:第一、二、三学段背诵优秀诗文160篇(段),其中绝大部分是古诗词。
具体篇目:1~6年级共75篇古诗词,7~9年级共61篇古诗词。
理解古诗词
内容理解:学生应能理解古诗词的基本内容,包括词义、句意等。
情感体验:要求学生有自己的情感体验,能领略诗歌的内涵,从中获得对自然、社会和人生的有益启示。
文化背景:联系文化背景对诗歌的思想感情倾向作出自己的评价。
鉴赏古诗词
语言品味:能品味诗歌中富于表现力的语言。
形象与情境:对诗歌中感人的情境和形象,能说出自己的体验。
朗读与表达
朗读技巧:注重培养学生的语言、声音表达能力和朗读技巧,强化学生理解古诗词的语言美感和情感内涵。
文化价值观:在古诗词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了解中华文化的价值观念,提高学生的文化意识和文化自信。
综合能力的培养
独特理解:引导学生在欣赏古诗词时,结合相关的文化和历史背景,以及个人经验和想象力,做出对诗词的独特理解和创新性思考。
这些要求旨在通过背诵、理解、鉴赏和表达等多方面的训练,提升学生的语文素养和审美能力,同时增强其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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