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制图的标准要素和中心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图纸幅面和格式
应优先采用国家标准规定的基本幅面,包括A0至A4五种格式,必要时允许采用加长幅面。
图框格式分为留装订边和不留装订边两种,同一产品的图样只能采用同一种格式。
标题栏位于图纸的右下角,其内容和格式应符合国家标准GB/T 10609.1—2008的规定。
比例
图样中的图形与实物相应要素的线性尺寸之比称为比例,应从国家标准规定的系列中选取适当的比例。
尽量采用原值比例(1:1)绘图,当机件过大或过小时,可选用缩小或放大比例,但尺寸标注时必须注实际尺寸。
字体
图样中注写的字体必须做到字体工整、笔划清楚、间隔均匀、排列整齐。
字体高度的公称尺寸系列为1.8、2.5、3.5、5、7、10、14、20mm,汉字应写成长仿宋体,并应采用国家正式公布的简化字。
图线
国家标准规定了九种图线的宽度和线型,包括粗实线、细实线、虚线、点画线等,每种线型有不同的应用场合。
同一张图样中,同类图线的宽度应基本一致,虚线、点画线及双点画线的线段长度和间隔应各自大致相等。
尺寸注法
尺寸标注应清晰、完整,包括尺寸界线、尺寸线、尺寸数字等要素。
尺寸数字不可被任何图线所通过,当无法避免时,必须将该图线断开。
角度尺寸一律水平写,整圆、大半圆标直径,半圆、小于半圆标半径。
尺寸公差
除参考尺寸、最大最小尺寸或原材料外,所有尺寸必须有公差。
参考尺寸一般没有公差,因为它们只用于作为参考信息。
理论尺寸是指用于定义形体或目标基准的理论正确的大小,形状,轮廓,方向或位置的数值,其公差由形体的相应的形位公差来定义。
制图基础
包括制图标准、图纸幅面和格式、比例、字体、图线、尺寸标注等。
尺寸标注的“4要素”包括机件的真实大小、图样中的尺寸、尺寸的标注位置和机件的每一尺寸应标注一次。
图线
国家技术制图标准GB/T17450-1998规定15种基本线型,机械制图标准GB/T4457.4-2002建议采用9种基本线型。
这些要素共同构成了机械制图的标准,确保了图纸的准确性和标准化,便于设计、制造和维修等各个环节的技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