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填写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评价维度
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包括诚信、尊重、责任、合作等品质。
学业成绩:包括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的成绩,通常以等级制表示(如优、良、一般)。
身体素质:包括视力、身高、体重等身体指标。
艺术素养:包括音乐、美术等方面的才能和表现。
社会实践:包括参与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
评价等级
通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级别。
优秀级别的学生可以进入示范性高中,良好级别的学生可以就读普通高中,合格级别的学生可以就读中职学校,不合格的学生不能升学。
填写方法
根据学生在各个维度上的表现,综合评定其等级。
在相应的等级中划“√”或填写相应的等级名称。
对于学业成绩,考试科目以分数填写,考查科目以等级制表示。
对于身体素质,按照具体指标填写。
对于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可以简要描述学生的表现和参与情况。
特殊情况
如果学生在某一方面有特殊情况(如受到批评或处罚),可以在评价中予以说明,但一般不建议降低评价等级。
真实性和客观性
评价应基于学生的实际表现和事实,避免主观臆断和虚假信息。
示例填写
假设某学生在某个学期中的表现如下:
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在“诚信”和“尊重”方面表现突出,综合评定为“优秀”。
学业成绩:考试科目成绩为85分(满分100分),考查科目为“良”。
身体素质:视力为5.0,身高160cm,体重50kg。
艺术素养:参加学校合唱团,表现优秀。
社会实践:参与社区环保活动,表现积极。
综合评定后,该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可以填写为:
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优秀
学业成绩:良
身体素质:良好
艺术素养:优秀
社会实践:积极
建议在填写综合素质评价时,详细记录学生的具体表现和成就,以便更准确地反映其综合素质和发展水平。